[第3次通知]擬修訂本校獎學金實施辦法之「傑出表現獎學金-國際賽獎項」,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推薦非表列相當級別獎項,請於113年2月28日前回傳「未在表列名單」至學務處生輔組。
主旨:擬修訂本校獎學金實施辦法的「傑出表現獎學金-國際賽獎項」,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推薦非表列相當級別獎項,請於113年2月28日前回傳「未在表列名單」至學務處生輔組。
說明:
一、旨揭要點原規定國際賽具五個國家以上,非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獲得前三名核發傑出表現獎學金;因應學生參加多元化國際賽,每一種類性質屬性不同,參酌「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及教育部設置「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之獎項等級,增編本校傑出表現獎學金-國際賽獎項。
二、按上開教育部核獎等級,本組擬新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傑出表現獎學金國際賽項目總表」(附表),然如有未在該表列競賽,經各系所推薦相當於教育部級別之國際競賽,請填列「等同教育部規定等級比賽未在表列名單」,敬請於2月28日(星期三)前回傳至生輔組承辦信箱。
三、電子信箱:wenhui@tea.ntue.edu.tw、分機號碼82044 郭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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