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資通設備汰換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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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保管組、計網中心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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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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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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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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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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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循例進行本校117年度「資訊設備預算分配」初審,及配合「資通訊經費預算表」填列作業,惠請各單位自行至本校財管系統(https://pms.ntue.edu.tw/dj/)列印「資訊設備購置(汰換)申請表」,核章後於115年11月23日前擲回總務處保管組,俾憑審核使用年限,逾時不予受理收件,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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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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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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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調查作業旨在初審117年度教學、行政單位及電腦教室使用之資訊設備汰換需求,故申請表僅限填以下種類設備: (一)電腦主機 (二)筆記型電腦 (三)印表機 (四)電腦螢幕 另需注意:須汰換設備之經費來源以校務基金採購為主,國科會及其他經費類別採購設備非調查對象,請勿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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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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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業為汰換設備申請預算之前置審核,初審結果奉核後將送回各單位自行留存備查,經審核通過之設備品項可填報116年2-3月公告填列之資通訊經費預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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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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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換標準依主計室115年度預算分配支用原則及執行注意事項之固定資產購置原則如下: (一)教師研究室使用之電腦滿4年汰舊換新,汰舊之電腦堪用者由保管組設置移撥原則,以利進行有效再運用。 (二)前款以外之電腦主機及系所筆記型電腦使用年限滿5年先進行評估,若無法使用,再提汰換需求。 (三)全校之印表機需達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者才予汰換。 (四)伺服器以有助於提昇學校整體校務發展者優先分配。 本次調查是否符合汰換標準之基準日為1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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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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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換申請表於財管系統之操作方式請參閱附件PDF,如有財管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總務處保管組承辦人潘美靜(分機82073);如有資通設備相關疑問,請洽計網中心承辦人許月珍(分機83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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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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