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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通知】本校適用勞基法員工尚有未休畢之114年度保留休假、115年度特別休假及得補休時數,請儘早規劃安排於年底前休畢。

 

 

主旨:本校適用勞基法員工尚有未休畢之114年度保留休假、115年度特別休假及得補休時數,請儘早規劃安排於年底前休畢。

說明:

  1. 依據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2. 有關本校適用勞基法之約用工作人員(含自籌經費進用人員、專案人員、職務代理人員等)及簽奉核可差勤管理比照約用工作人員之計畫專任人員,115年延長工時產生之補休時數,結算時間點為115年12月31日;其他計畫專任人員補休時數結算時間點,則為到職日滿1年之前1日。
  3. 另有關114年保留之特別休假,結算時間點亦為115年12月31日。
  4. 延長工時產生之補休時數(包含加班補休、出差補休、公假補休等),同仁可至差勤系統->紀錄查詢->個人補休紀錄查詢項下查詢未休畢之補休時數。至於115年休假、114年保留休假,同仁可至差勤系統->差假申請->請假申請單,點選「假別」查詢。

     

    人事室 助理員 夏增敏

    電話:02-2732-1104 #82087

    電子郵件:lynn1576@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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