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通知)115學年度「傑出表現獎學金」申請期限自115年10月16日至115年11月2日 17點止,逾時不候,詳如說明,請 查照。
學務處生輔組 通知
主旨:115學年度「傑出表現獎學金」申請期限自115年10月
說明:為獎勵本校優秀表現學生,
- 申請資格:
- 全國性競賽: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在學學生,
前一學年由本校舉薦或以本校學生身分參加中央四級以上機關(構) 主辦全國性競賽(包括個人賽及團體賽),名列前三名, 為校爭光者。 - 國際性競賽: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在學學生,
前一學年度參加各國所舉辦之競賽,不含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 比賽種類限定附表「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傑出表現獎學金國際賽項目總表」等級項目。 附表詳後附件。
- 申請人應檢附資料:
- 個人組或團體組申請表。(如附件)
- 秩序冊。
- 獲獎相關證明文件。
備註:
1.申請表有分個人組及團體組,請勿填寫錯誤。
2.團體組由一位同學代表申請即可,
3.藝術類作品:如同一件作品投遞許多比賽(含國內及國際賽)
4.每位學生每學年參加全國性競賽核發獎金以10,
5.前一學年度畢業學生亦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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