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11月5日前送人事室彙辦]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116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人數調查,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主 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116年度訓練計畫預定辦理班別」需求人數調查,請各單位公務人員於115年11月5日(週四)下午5點前送人事室彙辦(逾期不受理),請查照。
說 明:
一、請公務人員依「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並依116年度預定辦理各班別所列之「研習目標及參加對象」確實填列需求,並得「配合派訓參訓時間」始填報需求(按115年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採不定期派訓),其餘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3年內(113、114、115)曾參訓過相同班別者,不得再填列。
(二)每人最多報名3項研習課程。
(三)請留意各課程之研習對象和訓期規定,資格不符者請勿報名。
二、116年請本校公務人員組長級以上人員,填報管理核心能力課程(附件1所列序號1-3項),請輪流參訓,將另案通知,3年內曾參加過不得再填列。
三、請珍惜訓練資源,經報名且成功派訓之同仁,受訓當日視同正常上班,非有因公或緊急事由,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曠課或請假。
四、如有因公或緊急事由之同仁,必須於開課前一週以書面簽准並由原參訓人自尋有受訓意願之同仁前往參訓,並將換訓名單送至本室辦理。
五、茲因教育部來函規範之時效性,敬請公務人員詳填「單位填報訓練需求名冊(附件2)」每欄資料後,由各單位統一彙整薦送(請勿個別送件),並於115年11月5日(週四)下午5點前將彙整並經單位主管核章後之紙本及電子檔併送人事室辦理(信箱:joylin4191@mail.ntue.edu.tw),俾陳核後依限填報,逾期恕不受理。
六、檢附「116年度預定辦理班別」及「116年單位填報需求人員名冊」(附件1、2)各1份。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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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組員 林祖儀
電話:27321104 分機:82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