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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師資培育處徵聘「約用工作人員—約用行政專員」公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師資培育處

徵聘「約用工作人員約用行政專員」公告

徵聘單位

師資培育處

人員區分

約用行政專員

   

1

   

不拘

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924日止

資格條件及專長

  1. 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外文、英語教學、教育相關系所畢業為佳。
  2. 能獨立規劃、執行管考專案計畫能力,具2年以上行政相關經驗者尤佳。
  3. 熟諳中英文電腦文書及其他應用程式(含WordExcelPower Point)之處理能力。
  4. CEFR英檢證照達B2等級以上或其他同等程度之英文檢定者尤佳。
  5. 認真負責、工作細心、能耐心解決學生問題,且具溝通與協調能力。
  6.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工作內容

  1. 辦理各類科教育學程暨雙語模組甄選、雙語模組課程架構維護、學生畢業之英語檢定審查、雙語次專長證書審核製作。
  2. 協辦國小雙語模組師培獎學金甄選及雙語模組教育學程甄選。
  3. 辦理「113-116年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之子計畫6:擴增雙語師資培育領域-跨領域雙語師資培育計畫成效執行、追蹤與推動各系所達成指標、成果彙整。
  4. 辦理「大專院校學生雙語化學習普及提升計畫」業務,包含全英語教師社群及教師全英語及雙語授課獎勵。
  5. 全英語課程兼任教師開課與聘任事宜。
  6. 辦理「師資生雙語教學實作及提升英語口說能力計畫」之學生相關英語口說課程業務。
  7. 彙辦本中心各式會議工作報告或回覆事項。
  8. 支援本校雙語教學研究中心相關工作。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師資培育處雙語教學研究中心

應備文件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2. 碩士()以上各階段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3. 相關專業證照、服務或離職證明書。
  4. 其他專長證明文件或有利於審查之證件或文件。

聯絡方式

  1. 應備文件請於115924()(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師資培育處雙語教學研究中心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資培育處行政專員」);或於時限內親送交師資培育處雙語教學研究中心。除郵寄紙本外,需同步將電子檔email寄至huanghsinyi@mail.ntue.edu.tw,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 合於初審條件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可自行取回;複審(含筆試及面試)時間擇期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6639668882285黃小姐。
  3. 薪資與福利:依本校「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起薪,適用行政專員(碩士級)薪級,享勞健保及勞退,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依到職月份比例計算。進用後經試用考核通過者續聘,並依年終考核等規定晉薪。
  4. 本處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若干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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