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進修推廣處推廣教育中心徵聘「專案助理」行銷推廣專員公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修推廣處推廣教育中心徵聘
「行銷推廣專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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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 聘 公 告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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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 |
進修推廣處推廣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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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專案助理(行銷推廣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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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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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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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期間 |
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五)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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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及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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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辦理推廣課程業務及相關交辦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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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 |
比照「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約用行政組員265薪點(新臺幣36,86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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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篤行樓1樓101室,推廣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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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項表格文件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請務必依以下順序排列,免裝訂) 1.報名表(如附件1)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4.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 (以上文件一式兩份) 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2) 6.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相關附件請至本校最新消息,徵才標籤下本公告頁面內下載。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網站:http://www.ntue.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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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寄,不接受補件。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文件請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篤行樓1樓101室,推廣教育中心(信封請註明:應徵專案助理(行銷推廣專員)-應徵者姓名)。 2.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複審面試日期(未入選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或函復)。複審將以面試為主(必要時另進行筆試)。 3.本校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徵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4.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5.聯絡電話:02-27321104轉82107推廣教育中心吳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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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1.本職缺用人單位係屬本校校務基金自籌經費營運單位,為執行專案計畫進用之專案助理人員係屬定期性契約人員,薪資以固定月薪支給。 2.本中心得視徵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