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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有關宣導「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115年5月修訂版)請參閱。

主旨:有關宣導「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115年5月修訂版)請參閱。

說明:

一、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並業於111年12月21日發布、112年1月1日施行。

二、為使本校同仁瞭解勤休新制相關規定,提供以下相關法規連結,請同仁參閱:

   (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

 (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115年5月修訂版)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助理員 夏增敏

電話:02-2732-1104 #8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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