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通知)有關本校員工福利委員會114學年度第1次會議資料中涉及113年與114年兩年度文康活動預算金額疑義等一案,人事室補充說明,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日期:115年7月21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有關本校員工福利委員會114學年度第1次會議資料中涉及113年與114年兩年度文康活動預算金額疑義等一案,人事室補充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前於115年4月22日召開員工福利委員會(以下簡稱福委會)114學年度第1次會議,討論本校115年度文康活動經費分配事宜,並依據會議決議,於115年5月20日向全校公告115年度文康活動費用重點分配情形在案,先予敘明。
二、公告後人事室接獲同仁來信針對會議資料中涉及113年與114年兩年度文康活動預算金額提出質疑,並建議將原本會議資料裡面的數據進行更改,不然將會有登載不實之瑕疵等等。
三、有關同仁之質疑,人事室說明如下:
(一)本校文康活動費用之預算編列,係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及年度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辦理。查中央機關標準原為每人每年新臺幣(以下同)2千元,自113年度起調高為每人每年3千元,人事室均依上開規定及年度預算人數核實編列預算在案,此有各年度本校「校務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本」內所載資料數據可為查核勾稽。
(二)本校員工福利委員會於111年5月19日召開會議決議,日後配合文康活動經費編列,如後增加同仁福利,為簡化行政流程,授權人事室得經主管會報、行政會議或專案簽准後生效。文康活動費用預算編列基準自每人每年2千元調高為3千元時,人事室依上開決議採專案簽准方式辦理,於112年12月26日簽准113年以後之文康活動費用比照112年標準分配在案。嗣經主計室依據上開112年12月26日准簽及相關程序處理後,最終核定分配予人事室實際可運用之文康活動費用金額,亦有各年度「部門預算動支明細表」內所載資料數據可為查核勾稽,111年至115年期間,本校文康活動費用於校務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本內所載預算編列金額、最終核定分配予部門實際可動支之金額彙整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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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人數 |
單價 |
本校「校務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本」內所載預算編列金額 |
本校「部門預算動支明細表」內所載預算數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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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體育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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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463人 (370+93) |
2千元/人 |
92萬6千元 (74萬+18萬6千元) |
87萬4千元 |
5萬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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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502人 (411+91) |
2千元/人 |
100萬4千元 (82萬2千元+18萬2千元) |
95萬2千元 |
5萬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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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508人 (404+104) |
3千元/人 |
152萬4千元 (121萬2千元+31萬2千元) |
95萬2千元 |
5萬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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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508人 (404+104) |
3千元/人 |
152萬4千元 (121萬2千元+31萬2千元) |
95萬2千元 |
5萬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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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506人 (403+103) |
3千元/人 |
151萬8千元 (120萬9千元+30萬9千元) |
146萬6千元 |
5萬2千元 |
(三)原本會議資料為呈現111至114年度間各年度間文康活動費用之預算金額、實際支出金額及剩餘金額情況,以及115年度預算金額及經費規劃分配,採用最終核定分配、本校「部門預算動支明細表」內所載預算數金額作為文康活動預算金額,以期呈現實際動支狀況。然該資訊可能不夠清楚、致使同仁產生誤解而提出質疑,故補充說明如上。另採納同仁建議事項,將原本資料附件四表格欄位中「預算編列」四個字回歸為「經核定部門可動支之預算金額」等文字,同時公告提供給全校同仁知悉,以利同仁們了解本校文康活動費用近5年間各年度預算編列、規劃分配、實際支出及後續剩餘金額等情況。
相關資訊:人事室網站-法令規章-文康福利
正本:本校教職員工
副本:
人事室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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