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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檢送國立臺北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學分班(含「法律研究碩士學分班」、「犯罪學碩士學分班」及「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請查照。

主旨:檢送國立臺北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學分班(含「法律研究碩士學分班」、「犯罪學碩士學分班」及「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報名及開課資訊: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8月3日截止(額滿即提前截止報名)。
(二)開課期間:115年7月9日至116年1月7日。
(三)上課地點:國立臺北大學臺北合江校區自強大樓(臺北市中山區合江街53號),上課地點交通便捷,周邊機能完善,利於學員兼顧工作與課業。
(四)收費標準:

1、「法律研究碩士學分班」:每學期總計新臺幣36,100元整(含3門必修學分費、報名費及固定學雜費);如修習選修課,則總計新臺幣43,100元整。
2、「犯罪學碩士學分班」:每學期總計新臺幣22,600元整(含學分費、報名費及雜費)。
3、「公共事務暨管理碩士學分班」:上學期總計新臺幣28,600元整(含學分費、報名費及雜費)。
二、相關招生簡章、報名表及詳細資訊,請逕至本校推廣教育組網站(https://dce.ntpu.edu.tw/)查詢下載,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洽本校承辦人,電話:(02)8674-1111分機27555或(02)2506-5226;電子信箱:linday@mail.ntpu.edu.tw。
三、隨函檢附各班招生簡章及報名資料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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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組員 林祖儀

電話:27321104 分機:8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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