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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核定本校組織規程第4條、第21條條文及第4條附表修正案,並自115年8月1日起生效。

教育部115年6月29日臺教高(一)字第1150062830號函核定本校組織規程第4條、第21條條文及第4條附表修正案,並自115年8月1日起生效。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專員 吳宜珍

電話:(02)2732-1104 分機82089

E-mail:yichenwu@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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