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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請各單位盤點人洽本組領取盤點資料

 

總務處保管組  通知

115年4月8日

受文者

各學術暨行政單位

主  旨

為進行本校115年度財務盤點工作,請各單位盤點人洽本組領取財物盤點資料,並依財物盤點計畫進行初盤作業。

說  明

請各單位盤點人於4月8日(星期三)至10日(星期五)前洽本組領取「財物盤點清冊、盤點紀錄表」。

為避免自管自盤,請各單位盤點人於盤點清冊上確認盤點結果後,在盤點清冊「單位盤點人欄位」處與財物保管人一同簽章(詳附件三)。若無實體或無標籤應於該欄位簽註清楚;盤點紀錄表以每單位1張為原則,請詳填單位盤點結果及數量,並確實填寫短缺、盤盈或閒置財物紀錄。

請各單位盤點人彙整「盤點清冊、盤點紀錄表」並送單位主管核章後於5月29日(星期五)前收齊交回本組,以利進行後續複盤及帳務處理等相關事宜。

檢附115年度盤點計畫、各單位盤點人名冊及動產盤點清冊簽章範例如附件。

附件

一、115年度盤點計畫

二、115年度各單位盤點人名冊

三、動產盤點清冊簽章範例

總務處保管組  敬啟

業務承辦人 潘美靜/分機8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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