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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通知)114-2龍山寺獎學金通知

學務處       通知

 

一、申請資格
(一)限大學部學生(未含公費生)。
(二)學業成績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乙等以上。

二、申請方式:
學生檢附以下文件至系辦後再由系辦推薦一名學生至生輔組: 
1.申請書
2.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3.清寒證明文件

三、名額和金額:
全校16系,每學期依序輪流10系,共10名,每名10,000元。

 

優先順序:前一學期(114年8月至115年1月)家庭經濟”突發”危急→清寒(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里長證明或符合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之資格、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等)→單親家庭→成績優異

(註)本校推薦標準:原則上以優先順序來判定,但每個順序若有兩位以上同學符合資格,則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高者優先。

四、本學期可申請之系為: 

文創系、數資系、資科系、體育系、自科系

數位系、教經系、教育系、幼教系、特教系
以上系所僅提供各1名學生錄取資格。

 

五、本校收件截止日: 
請各系於115年3月20日(二) 17點前送生輔組。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書蓋章欄位請申請人務必簽名加蓋章~

 

學務處生輔組 呂先生

分機:8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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