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通過本校「優秀職涯導師獎勵實施要點」,請 查照。
學生事務處 公告
承辦人:呂先生
分機:82043
電子郵件:j710011@mail.ntue.edu.tw
主旨:公告修正通過本校「優秀職涯導師獎勵實施要點」,請 查照。
說明:
- 本辦法業經提送本校115年1月28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 茲因目前有不同的職涯相關證照,為鼓勵本校教師積極獲得相關證照,提升職涯發展專業能力,擬修訂優秀職涯導師基本資格中有關證照資格之規定。故,擬將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之規定修正為:取得「職涯發展相關國內外證照,該證照必須經認證考試及資格審查程序,且經本校職涯發展業務權管單位認可。證照仍在有效期限內(含續證)」。
- 另經遴選委員會會議決議,符合上述資格證照如:「GCDF全球職涯發展師」、「CDA國際生涯發展諮詢師」、「CPAS諮詢師」、「SCPC國際職業策略規劃師」、「CMDP職涯諮詢師」或「CNC職涯導航諮詢師」。如教師有獲得上述以外之證照,再請職涯發展業務承辦單位協助審核是否符合本要點基本資格之規定。
- 為使評分項目之評分原則更清楚,擬修訂評分項目之給分依據以及選拔標準。
- 修正推薦單位名稱。
- 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本校「優秀職涯導師獎勵實施要點」修正後全條文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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