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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組徵聘約用職務代理人_至115.1.27(二)止

【徵聘公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徵聘「約用職務代理人」公告

徵聘公告內容

徵聘單位

本校總務處

人員區分

約用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聘期及薪資

實際起聘日依本校流程而定,聘期至相關人員復職前一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16日),相關人員復職時,本職務代理人應即離職,不得有任何異議。(該人員若提前復職,本職務代理人應於其復職日起算3個工作日完成交接後離職)。

薪資依照「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約用技術組員第一級每月新臺幣36,860元。

徵聘期間

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27日(星期二)截止。

資格條件及專長

1.大學以上畢業,電機、機械等相關科系佳。

2.具水電修繕或營造水電背景者尤佳。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WORD、EXCEL)。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工作內容

1.機、水、電設施修繕業務。

2.機、水、電設施盤點統計及保養。

3.經管財產物品及維護。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

差勤管理依本校規定辦理。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應備文件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請註明聯絡方式。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3.其他專長證明文件或有利於審查之證件或文件。

4.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6639-6688分機82279許先生

備註

1.意者請以適當大小紙袋裝封,封面註明「應徵總務處約用職務代理人」,並於民國115年1月27日(星期二)前送達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收,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審查後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本校得視徵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

3.履歷表格式可參考附件。

4.公告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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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總務處營繕組 許建隆 技正
Tel:(02)66396688#82279
Fax:(02)27384918
E-MAIL:detyen@tea.ntue.edu.tw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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