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辦法」,業經本校114年12月9日第55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相關條文業置於本校人事室網頁,請查照。
主旨: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辦法」,業經本校114年12月9日第55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說明:
一、依本校114年12月9日第55次校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置於本校人事室網頁業置於本校人事室網頁/
(一)配合院級校外學者專家審查時程修正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4目為「各院應於五月三十日、十二月十五日前完成校外學者專家審查。院級複審成績合格後提交校教評會審議」
(二)配合本校學術倫理相關規定,包括訂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辦法」、修正「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設置要點」及新訂「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與教學研究人員違反學術倫理或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要點」,
並廢止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與教學研究人員違反學術倫理及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辦法」,前開規定業經本校114年6月3日第54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爰配合修正本校聘升辦法第14條第2項、第3項及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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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周怡君
聯絡電話:02-27321104#8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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