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檢送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主旨:檢送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說明:依勞動部114年12月1日勞動條4字第1140148574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約用職務代理人 曾映璇
電話:(02)2732-1104 分機 82087
傳真:(02)2736-0421
地址:10632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