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限期辦理:請於12月12日前送人事室】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5學年度市立國中及高中職學校校長遴選作業,函請各機關協助依學制別推薦適當人選各2名,俾供遴聘遴選委員代表

人事室通知:
來函公告轉知全校教師知悉,請各相關系所協助推薦(配合來函,推薦種類人選為高中職校長及國中校長遴選委員各2名),並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填妥推薦表件送本室彙辦(電子檔並請寄至mlwu@tea.ntue.edu.tw)。


新北市政府 函

主旨:為辦理本市115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請貴校相關系所依學制別分別推薦適當人選各2名,並於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前函復,俾供本府遴聘校長遴選委員之參考,請查照。
說明: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第2條及新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辦理。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吳萌菱 行政組員
電話:(02)2732-1104 分機82189 
Email:mlwu@tea.ntue.edu.tw
傳真:(02)2736-0421
地址:10632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