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各業管單位請長期於校園出入廠商簽訂「本校委外廠商性別平等注意事項切結書」。請 查照。~總務處 敬啟
總務處 通知
114年11月26日 公告
主旨:建請各業管單位請長期於校園出入廠商簽訂「本校委外廠商性別平等注意事項切結書」。請 查照。
詳細如下說明:
- 為配合本校校園安全及性別平等政策,保障教職員工生之人身安全及性別尊嚴,訂定本校委外廠商性別平等注意事項切結書。
- 校園內委外廠商人員(如清潔、保全、消防、修繕工程、餐廳等)長期在校園出入,需確保其瞭解並遵守相關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規定。
- 為落實預防勝於治療之原則,特訂定「本校委外廠商性別平等注意事項切結書」,要求所有廠商簽約時須簽署此切結書,並將其納入契約附件或合作備查資料中(廠商簽署完成之切結書請自行存放備查)。
- 切結書內容包含: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不得有性別歧視、性騷擾等行為,如違反將依法通報並配合本校調查及相關處理措施,並針對進入宿舍區等隱私空間明列標準作業程序。
- 檢附「本校委外廠商性別平等注意事項切結書」。
總務處 敬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總務處
公告人:林純美 分機8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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