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通知】為辦理本校116年度資訊設備汰換需求審查作業,敬請各單位依時限回傳申請資料
主旨:為循例進行本校116年度「資訊設備預算分配」初審,及配合「資通訊經費預算表」填列作業,惠請各單位至財產管理系統完成「資訊設備購置(汰換)申請表」,並列印核章後於114年12月19日前擲回總務處保管組審核使用年限,逾時不候,請查照。
說明:
- 本調查作業旨在初審116年度教學、行政單位及電腦教室使用之資訊設備汰換需求,故限填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印表機及電腦螢幕等設備。另,須汰換設備之經費來源以校務基金採購為主,科技部(及其他經費類別)採購設備非本調查對象,請勿填列。
- 本作業為汰換設備申請預算之前置審核,後續請依下列流程辦理:
1.各單位填列「資訊設備購置(汰換)申請表」,核章→
2.保管組審核,核章→
3.計網中心審核,核章→
4.公文續呈核至主計室→校長。
初審結果紙本送回各單位(請單位自行留存備查)→審核通過之設備品項則可填報115年2-3月公告填列之資通訊經費預算表。
- 本作業之設備使用年限,以115年12月31日為到期基準日。
(依主計室114年度預算分配支用原則及執行注意事項,行政使用之電腦、筆電使用年限滿5年先進行評估,無法使用,再提汰換需求)
- 本申請作業表單須詳實以利審核,請各單位自行至「財物保管查詢系統」(http://pms.ntue.edu.tw/dj/)操作列印。
※進入系統後,點選網路版財產管理系統操作手冊(保管人用)—請點此下載,相關作業說明在第14-18頁(如後附件)。 - 本項作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承辦人:保管組潘美靜(分機82073);計網中心許月珍(分機8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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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N.T.U.E.
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設備暨網路組
約用行政專員 許月珍
TEL:(02) 6639-6688 #83461
E-mail:chgjane@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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