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防止計畫於114年10月28日經環安衛委員會審議通過
《本校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防止計畫於114年10月28日經環安衛委員會審議通過》
為防止因缺氧、通風不良、中毒或爆炸等導致危害發生,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之規定,對於局限空間作業危害之預防,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特訂定本校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防止計畫,並經本校114年10月28日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各單位如有涉及局限空間作業(如清洗水塔/池、消防蓄水池、污水池及化糞池或其他符合局限空間定義之場所等)請依本計畫辦理申請,謝謝(詳細內容及表格請見附件)。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防止計畫
經本校 114年10月28日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目的:為防止因缺氧、通風不良、中毒或爆炸等導致危害發生,本校爰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之規定,對於局限空間作業危害之預防,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特訂定本校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防止計畫(以下簡稱為本計畫)。
二、名詞解釋:局限空間係指非供工作者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工作者進出方法受限制,且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
三、適用場所與對象:
(一)適用對象:本校進入局限空間作業之工作者(含承攬廠商)。
(二)本校局限空間場所如下:
- 各棟大樓自來水水塔(池)、消防蓄水池、污水池及化糞池。
- 其他符合局限空間定義之場所。
四、進入局限空間場所作業程序:
(一)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應於入口顯而易見處張貼公告標示(如附件1)標示內容如下:
- 作業有可能引起缺氧等危害時,應經許可始得進入重要性。
- 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
- 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
- 現場監視人員姓名。
- 其他作業安全應注意事項。
(二)進入局限空間作業前應先申請核准始後得進入作業(申請表如附件2),並應確認申請表之檢點項目。
(三)作業前依本校局限空間作業前檢點表(附件3)進行檢點,確實於作業前進行通風換氣,並持續進行,確認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一氧化碳等其他有害氣體濃度是否符合法規容許濃度。
(四)從事作業之人員有立即發生缺氧危險之虞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使作業人員即刻退避至安全場所,未確認危險解除前,不得進入該場所。
(五)缺氧危險作業時,應置備呼吸防護具、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設備,供作業人員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
(六)指派監視人員,對進出之人員應予確認,隨時監視作業狀況,發現異常時,應即與有關人員聯繫,並採取緊急措施。
(七)核對人員進出管制紀錄、設備清單是否相符。
(八)現場週遭環境、管路閥門、設備電源復歸。
(九)將申請表(附件2)、檢點表(附件3)繳回總務處環安組備查。
五、本計畫執行紀錄或文件等資料,應予以保存三年以上。
六、本計畫經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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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佩憶 組員 敬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總務處環安組
電話:02-2732-1104 分機82170
電子郵件:pearlyshieh@mail.ntue.edu.tw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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