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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通知】為辦理115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事宜,請貴系所、中心及學位學程協助確認,]務請於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通知,敬請查照。

【人事室通知】

承辦人:林祖儀(分機:82287)

114.11.18

受文者:本校各系所、中心及學位學程、學院

主旨:為辦理115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事宜,請貴系所、中心及學位學程協助確認所屬教師(不含新制助教)服務年資之正確性,倘有應列、漏列或誤列應刪人員,務請於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通知本室承辦人,逾期未通知,視同資料無誤,敬請查照。

說明:

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各級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在職專任合格教師至每年七月三十一止連續實際事教學工作屆滿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成績優良者,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
二、115年度請頒資深優良教師年資計算方式如下:

屆滿10年者:105年8月1日起連續從事教學工作至115年7月31日止。

屆滿20年者:95年8月1日起連續從事教學工作至115年7月31日止。
屆滿30年者:85年8月1日起連續從事教學工作至115年7月31日止。
屆滿40年者:75年8月1日起連續從事教學工作至115年7月31日止。
初查本校在職教師符合上開規定得辦理115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名單(共18)如下,務請貴系所、中心及學為學程就所屬教師確認年資是否正確。因同年資之獎勵不得重複請領,若貴屬新進教師曾於前服務學校請領過本次擬放棄請領者亦請告知

()連續從事教學工作屆滿30年:共4

系所

職稱

姓名

課程與教學傳播

科技研究所

教授

周淑卿

語文與創作學系

教授

許育健

資訊科學系

教授

劉遠楨

兒童英語教育學系

教授

何東憲

() 連續從事教學工作屆滿20年:共9

系所

職稱

姓名

教育經營與

管理學系

教授

魏郁禎

音樂學系

教授

李之光

藝術與造形

設計學系

教授

黃心蓉

文化創意產業

經營學系

教授

陳智凱

文化創意產業

經營學系

教授

董澤平

資訊科學系

教授

游象甫

特殊教育學系

副教授

柯秋雪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副教授

蔡智孝

師培中心

副教授

陳劍涵

()連續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共5

系所

職稱

姓名

社會與區域

發展學系

副教授

王安民

音樂學系

副教授

王雅蕙

心理與諮商學系

助理教授

林朱燕

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助理教授

王昱晟

體育學系

助理教授

林家瑩

以上共18

為維護所屬教師權益,務請轉知貴屬各教師知悉簽名(範本如附件一),倘有漏列誤載人員,請於115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通知本室承辦人(林祖儀,分機:82287),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另檢附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如附件二

人事室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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