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通知】為辦理115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事宜,請貴系所、中心及學位學程協助確認,]務請於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通知,敬請查照。
【人事室通知】
承辦人:林祖儀(分機:82287)
114.11.18
受文者:本校各系所、中心及學位學程、學院
主旨:為辦理115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事宜,請貴系所、中心及學位學程協助確認所屬教師(不含新制助教)服務年資之正確性,倘有應列、漏列或誤列應刪人員,務請於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通知本室承辦人,逾期未通知,視同資料無誤,敬請查照。
說明:
一、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各級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在職專任合格教師」,至每年七月三十一止「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成績優良」者,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獎金」。
二、115年度請頒資深優良教師之年資計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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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滿10年者:105年8月1日起連續從事教學工作至115年7月31日止。 |
屆滿20年者:95年8月1日起連續從事教學工作至115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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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滿30年者:85年8月1日起連續從事教學工作至115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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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滿40年者:75年8月1日起連續從事教學工作至115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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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初查本校在職教師符合上開規定得辦理115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者名單(共18人)如下,務請貴系所、中心及學為學程就所屬教師確認其年資是否正確。因同年資之獎勵不得重複請領,若貴屬新進教師曾於前服務學校請領過或本次擬放棄請領者,亦請告知。
(一)連續從事教學工作屆滿30年:共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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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
職稱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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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與教學傳播 科技研究所 |
教授 |
周淑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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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與創作學系 |
教授 |
許育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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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學系 |
教授 |
劉遠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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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英語教育學系 |
教授 |
何東憲 |
(二) 連續從事教學工作屆滿20年:共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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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
職稱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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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營與 管理學系 |
教授 |
魏郁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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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
教授 |
李之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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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造形 設計學系 |
教授 |
黃心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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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 經營學系 |
教授 |
陳智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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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 經營學系 |
教授 |
董澤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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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學系 |
教授 |
游象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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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學系 |
副教授 |
柯秋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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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
副教授 |
蔡智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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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中心 |
副教授 |
陳劍涵 |
(三)連續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共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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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
職稱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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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與區域 發展學系 |
副教授 |
王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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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
副教授 |
王雅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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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與諮商學系 |
助理教授 |
林朱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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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 |
助理教授 |
王昱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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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學系 |
助理教授 |
林家瑩 |
以上共18人
四、為維護所屬教師權益,務請轉知貴屬各教師知悉簽名(範本如附件一),倘有漏列或誤載人員,請於115年12月17日(星期三)前通知本室承辦人(林祖儀,分機:82287),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五、另檢附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如附件二。
人事室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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