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請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規範事項。
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通知
114年10月23日
主旨:【宣導】請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規範事項。
說明:
一、依114年10月20日主管會報主席裁示辦理,請各單位主管督導同仁辦理各項業務時應遵守個資保護管理規範。
二、本校自113年已完成全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PIMS)導入,請同仁踴躍參與年度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課程:
👉 PIMS個資保護教育訓練課程影片連結(請以本校google電子郵件登入觀看):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lFk1AEDJiDipPNY2PHsRHCEEmwdflps-
三、個人資料保護管理遵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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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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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外寄郵件與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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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個資外洩事件通報與應變: 發現疑似個資事件應立即通報單位內個人資料保護專責人員及其單位主管、秘書室、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執行秘書、召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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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資料分享與揭露: 分享或揭露個資須符合法規及相關規範並僅提供符合目的之必要資訊;資料交付應載明目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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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委外廠商個資保護與監督: 委外結束時須返還、刪除個資;委外期間應定期確認廠商安全維護執行情形。 |
李雅琪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教育訓練組
(02)6639-6688 分機83404
Mail:rubycat@tea.ntue.edu.tw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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