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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相關條文

主旨:教育部轉勞動部114年9月12日勞動發管字第1140513042A號令

修正發布「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6條之1及第10條,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4年9月15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96977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專員 嚴素娟

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89

傳真:(02)2736-0421

e-mail:ysch@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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