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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檢送「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請查照。

主旨: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回應各界對國內學術研究環境的期待,國科會刻正研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草案。
二、本次修正重點包括:針對與國科會獎補助相關的違反學術倫理行為,視個案違反情節的嚴重程度,研議提高罰則,並加強學研機構之連帶責任,以及增訂停權期間明文禁止擔
任國科會相關案件的審查委員,補強現行經費追繳、停權等處分方式的不足。
三、為廣徵各界學者專家意見,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14年11月15日前傳送至honest01@nstc.gov.tw。

 

1.依據國科會專題研究作業要點規定106年12月1日後首次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須接受學術倫理教育訓練6小時以上。

2.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術倫理自律及管理要點」新進教師須 於聘用後 一年內完成「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

站課程之修證明或參加校內外相關學術倫理研習6小時(含)以上時數。   

3.相關學術倫理及說明請見本校研發處網頁: https://orad.ntue.edu.tw/p/412-1011-248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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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渝 行政組員 敬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研究發展處綜合企劃組

TEL:(02)27321104 分機82207

FAX:(02)2732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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