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鼓勵公務同仁學習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知能與落地運用AI推動業務,請補助訓練費用及獎勵方式,請查照辦理。
教育部 書函
主旨:為鼓勵公務同仁學習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知能與落地運用AI推動業務,請補助訓練費用及獎勵方式,請查照辦理。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8月8日總處培字第114001938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吳萌菱 行政組員
電話:(02)2732-1104 分機82189
email:mlwu@tea.ntue.edu.tw
傳真:(02)273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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