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採購法相關規定。請 查照。~總務處 敬啟
主旨:【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採購法相關規定。請 查照。
說明:
- 因應颱風災情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請視個案依規定儘速妥處,詳如附件1。
- 政院工程會修正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7款(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之認定),詳如附件2。
- 有關工程企字第09400102150號函即日停止適用(公務員兼任評選委員相關規定修正),詳如附件3。
總務處 敬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總務處
公告人:林純美(分機8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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