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加強宣導教職員工及學生個人資料保護觀念,請查照辦理。
主旨:教育部請各大專校院加強宣導教職員工及學生個人資料保護觀念,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鑑於校內教職員工及組織團體(如學生會、社團等)於辦理業務或活動中,經常接觸學生名單等個人資料。若缺乏明確的規範與管理機制,易有不當使用個人資料情況,進而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二、為強化及宣導「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意識,請在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時,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來文詳如附件。
李雅琪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教育訓練組
(02)6639-6688 分機8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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