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公告新修正「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校內轉任申請要點」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公告
主旨:公告新修正「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師校內轉任申請要點」,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旨揭要點業經本校本校114年6月17日113學年度第6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二、 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依據。
(二)配合教學單位增加學位學程及師資培育處之更名,將已不合時宜之教學單位名稱,一併修正。
(三)申請轉任教師之辦理程序,為免混淆,將轉出與轉入單位,分屬同一學院及不同學院,分別規範在不同項次,及生效時點。
(四)修正法規實施程序,刪除「經由校長核定後」等文字。
三、新修正要點業置於人事室網頁/法令規章/教師聘任、升等、評鑑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專員
嚴素娟 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89
傳真:(02)2736-0421
e-mail:ysch@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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