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通知)113學年度優秀職涯導師評選及獎勵事宜~
(更正通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事務處 通知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傳真:02-27326806
聯絡人:學務處生輔組呂先生
E-Mail:j710011@mail.ntue.edu.tw
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43
受文者:本校各系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4日
發文字號:(114)學輔字第1140627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附件1:本校優秀職涯導師獎勵實施要點、附件2:優秀職涯導師推薦表及佐證資料表
主旨:為辦理113學年度優秀職涯導師評選及獎勵事宜,敬請各系所或職涯導師,依「優秀職涯導師獎勵實施要點」於8月20日(星期三)前,薦送優秀職涯導師推薦表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優秀職涯導師獎勵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學年度獎勵對象為累積至113學年度擔任職涯導師累積達3年(含)以上、113學年度參加校內職涯導師增能研習及社群交流會議出席率達6小時或60%以上、前一屆未當選優秀職涯導師及取得「GCDF全球職涯發展師」國際證照且證照仍在有效期限內之專任教師,均可由系所或自行推薦。
三、審查條件(評分項目)部分請提供111學年度至113學年度之資料。
四、優秀職涯導師推薦表應填具推薦理由並核章後,逕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五、學務處完成資料統整,並會送研發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協助驗證後,將擇期組成遴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備註:本獎勵案每年選出一至二名教師,每名頒發三萬元獎金,且職涯導師可自行推薦,敬請鼓勵所屬專任教師踴躍參加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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