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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優秀職涯導師評選及獎勵事宜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事務處 通知

聯絡人:學務處生輔組呂先生

E-Mail:j710011@mail.ntue.edu.tw

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43

受文者:本校各系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114)學輔字第1140627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附件1:本校優秀職涯導師獎勵實施要點、附件2:優秀職涯導師推薦表及佐證資料表

主旨:為辦理113學年度優秀職涯導師評選及獎勵事宜,敬請各系所或職涯導師,依優秀職涯導師獎勵實施要點」於8月20日(星期三)前,薦優秀職涯導師推薦表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優秀職涯導師獎勵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學年度獎勵對象為113學年度擔任職涯導師累積3年(含)以上(即111學年度~113學年度),並符合上述要點第二點基本資格之專任教師均可由系所或自行推薦,評分項目部分請提供111學年度至113學年度之資料

三、優秀職涯導師推薦表應填具推薦理由核章,逕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四、學務處完成資料統整並會送研發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協助驗證後,將擇期組成遴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備註本獎勵案每年選出一至二名教師,每名頒發三萬元獎金職涯導師可自行推薦,敬請鼓勵所屬專任教師踴參加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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