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公告本校修正通過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自我評鑑辧法」,請查照。
114年6月11日
主旨:公告本校修正通過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自我評鑑辦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自我評鑑辦法業經114年6月3日第54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法規名稱。
(二)第一條:明訂法源依據。
(三)第二條:增修自我評鑑類別。
(四)第三條:新增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
(五)第四條:新增專案評鑑委員會。
(六)第五條:新增專案評鑑委員會負責單位;納入委託外部專案評鑑機構辦理系所評鑑事宜。
(七)第六條:參考高教評鑑中心基金會迴避情事進行修正。
(八)第七條:新增評鑑指導委員會及專案評鑑委員會。
(九)餘做條次調整。
三、本次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條文如附件1、附件2,修正後要點另公告於本處網頁,相關電子檔可至本處綜合企劃組→法規及申請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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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研發處綜企組
林慧雅助教
Tel:(02)27321104-85059
Fax:(02)27321450
Email:huiya@tea.ntue.edu.tw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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