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本校「產學合作實施要點」,請查照
說明:
-
本案業經本校第54次校務會議決議修正通過。
-
修正及調整重點如下:
-
修正依據法規為現行法規名稱。
-
修正機關單位及校內單位名稱,維持一致性。
-
新增合約遇重大修改或延長期限處理程序。
-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事項,須提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修正法規訂定及修正程序。
-
檢附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實施要點,電子檔同步公告於本校研究發展處/法規及申請表網頁供參閱。
-------------------------
林盈然 行政專員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研發處產學合作與職涯發展組
電話:(02)6639-6688 #82337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A710辦公室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