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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兩文 :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 或「居民身分證」,請查照。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請查照轉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組員 林容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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