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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並自114年2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轉知】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並自114年2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組員 林容瑩
電話:(02)2732-1104分機82287
傳真:(02)273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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