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並自114年2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組員 林容瑩 電話:(02)2732-1104分機82287 傳真:(02)2736-0421 e-mail:chestnut313@tea.ntue.edu.tw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