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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通知)114年度本校熱心大使學生推薦活動辦法

114年度本校熱心大使學生推薦活動辦法

  • 計畫依據及經費來源:本校114年度品德教育推廣計畫
  • 計畫目的:為鼓勵本校學生犧牲奉獻、熱心服務,辦此活動表揚「熱心」之精神。
  • 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 參加對象:本校大學部學生,每系限推薦一名。
  • 辦理活動項目:
  • 評選對象及條件:112-113學年度(112年8月-114年3月)熱心推動校外事務校務、系務、班務之熱心服務或積極協助推展事務之大學部學生。
  • 評選程序:
  • 初選:由學生申請,經各班導師或系上教師推薦,填妥推薦表(如附件)、檢附具體優良事蹟佐證資料以及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交至系辦,經各系推派一名,提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 決選:若全校總推薦人數超過10人,由生活輔導組進行評選後,錄取成績排名前10名的學生。評選小組將由學務長、學生事務處專門委員、生活輔導組組長組成。

          學務處評選標準: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15%)、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操行成績(35%)、112-113學年度熱心服務事蹟(50%)。

                                    註:得分越高:班務→系務→校務→校外事務

  • 繳件時間:請有興趣同學將推薦表、113-1成績單、具體事蹟佐證資料送交各學系,再請各學系於114年5月8日(四)17點前將推薦表以及相關資料送交學務處生輔組 (各系可自行訂定收件時間)。
  • 獎勵與表揚:每位獲獎同學(共10名)將給予獎金500元及獎狀一紙鼓勵。
  • 注意事項:
  • 推薦表中「具體優良事蹟」請盡可能以量化方式撰寫。
  • 推薦參加熱心大使的學生,以112-113學年度(112年8月-114年3月)發生之事實以自我敘述與師長推薦方式詳細說明。
  • 每系最多推薦1位學生。
  • 未於規定期限內將相關資料者繳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員不得異議。
  • 具體優良事蹟請檢附佐證資料;如無將不予計分。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公布。
  •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生輔組呂先生(分機:8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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