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訓令】轉知行政院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訓令
日期: 114年7月17日 (北部地區)
方式:
(一) 1330時-1400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必要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
(二) 各地區演習當日1330時至1400時(1000時至1030時), 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防空演習警報解除後,續於1400時至1500 時(1030時至1130時)實施60分鐘「救濟站」災民轉 移收容、「急救站」傷患現場醫療處理及戰災搶救( 災害救援)等實作演練。
(三) 公民營工廠照常營運,但須關閉門窗及人員管制(電力公司不施斷電措施)。
詳情請閱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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