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宣導採購相關規定所遇採購案之處置方式。請 查照。~總務處 敬啟
主旨:【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宣導採購相關規定所遇採購案之處置方式。請 查照。
說明: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機關發現廠商不同採購案分別涉有採購法101條第1項各款之處理方式,詳如附件1。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採購業務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之JP13發現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處置,詳如附件2。
總務處 敬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總務處
公告人:林純美 (分機8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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