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組再次公告:請各單位至財產管理系統完成「資訊設備購置(汰換)申請表」,並列印核章後於114年1月10日前擲回總務處保管組審核,逾時不候。
總務處保管組、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通知
113年1月2日
主旨:為循例配合執行本校115年度「資通訊經費預算表」報部及「資訊設備預算分配」初審作業,惠請各單位至財產管理系統完成「資訊設備購置(汰換)申請表」,並列印核章後於114年1月10日前擲回總務處保管組審核使用年限(逾時不候),請查照。
說明:
- 本申請作業主要為教學、行政單位執行業務所需,及電腦教室使用之資訊設備需求,故限填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印表機及電腦螢幕等資訊設備。又,需汰換設備之經費來源以校務基金採購為主,科技部(及其他經費類別)採購設備非本調查對象,請勿填列。
- 本申請作業為汰換設備預算之前置審核,後續作業請依下列流程辦理:
各單位填列「資訊設備購置(汰換)申請表」,核章→保管組審核,核章→計網中心審核,核章→初審結果送回各單位(請單位自行留存備查)→審核通過的設備品項可填報114年2-3月作業之資通訊經費預算表。
- 本申請作業之設備使用年限,以114年12月31日為到期基準日。
(依主計室113年預算分配支用原則,行政使用之電腦、筆電須滿5年)
- 本申請作業表單須詳實以利審核,請各單位自行至「財物保管查詢系統」(http://pms.ntue.edu.tw/dj/)操作列印。
※進入系統後,點選網路版財產管理系統操作手冊(保管人用)—請點此下載,相關作業說明在第16-18頁(如後附件)。 - 本項作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承辦人:保管組鄭宏堂(分機82073);計網中心許月珍(分機8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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