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夜間暨週末假日碩專班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含離校期程表及領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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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113-1)學期夜間暨週末假日碩專班畢業離校注意事項(含本校114年春節假期及寒假受理洽公日),請參考 此處公告、或 本中心畢業專區 說明。
1.辦理離校手續必備資料:離校程序單、學生證、論文本(冊數依系所、圖書館規定)、論文封面影本(若本中心無法在論文 系統查到畢業生公開資料時提供)、論文題目修正確認書或論文審定確認書(本資料為備用資料、如辦理當日發現題目與學 位考試成績表上的題目不一致時提供備查使用)。
2.本學期(113-1)有修課之延修同學應俟所修課程成績均已呈現後再到校辦理離校領證手續。
其他注意事項:
A.請各位準畢業生在預備辦理離校前,撥冗參閱上方公告確認相關領證注意事項;109學年度(含)以後之入學生如具教程生資格,請另外自行確認所修之教程課程是否已全數修完並符合師培處相關修業規定。
下方提供簡易小叮嚀與自我檢核項目,俾讓辦理離校手續流程能順暢完成。
B.畢業時會提供完整歷年成績單乙份予同學收執,擬申請多份中文歷年成績單之畢業生,請於辦理離校時先至行政大樓2樓白色投幣機投幣繳費後,於辦理離校時主動提供繳費收據並告知承辦人知悉所欲申辦項目。
辦理離校共通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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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注意事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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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為保護學生個資,延修同學之前所繳交之畢業初審表,均業已進行銷毀,故需請延修生若確定於本學期辦理離校,務必要重新線上提出畢業初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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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擬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離校之同學,最遲應於114年1月底前完成學位考試,逾期未完成學位考試者,尚有修業年限者需繳交全額學雜費後始能舉辦學位考試,已逾修業年限者需辦理退學,請同學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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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13學年度第1學期離校最終辦理期限為114年2月17日,逾期且未辦理離校手續者,尚有修業年限之同學需繳納113學年度第2學期全額學雜費暨補繳200元證書重製費,並等候約5個工作天後始能辦理離校;已無修業年限之同學需辦理退學,請同學特別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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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自112學年度起碩士在職專班核發之學位證書改版,中、英文版本分開,皆無須貼附學位照。 畢業時,學生可獲頒中文版學位證書及中文畢業成績單各乙份;英文版學位證書須另行付費申請,工本費200元。申請表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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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離校當日會提供完整中文歷年成績單乙份予畢業生,如需多份中文歷年成績單者,請至本校行政大樓2樓白色投幣機繳交費用後,於辦理離校手續時繳交收據予承辦人知悉。 |
※※請準畢業生預備辦理離校手續前,先行確認下列資訊您是否已事先提供或已備妥應備資料。
辦理離校前自我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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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確認項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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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畢業初審表已簽名繳交予系所助教 |
未能於初審期間 內繳交初審表予系辦者,擬於本學期辦理離校但逾期尚未提出畢業資格申請者,請主動分別與系上及進修中心聯絡,俾利協助辦理後續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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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112學年度起碩士在職專班核發之學位證書改版,中、英文版本分開,皆無須貼附學位照 |
1.畢業時,學生可獲頒中文版學位證書及中文畢業成績單各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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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畢業論文題目是否於學位考試當日被口試委員建議調整題目寫法 |
1.上傳予圖書館及裝訂好之畢業論文冊封面之題目,如是在學位考試當日被口試委員建議調整題目名稱,務請於辦理當日另外提供「論文題目修正確認書」予本中心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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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封面影本 |
◎因本校論文系統於線上審核通過後,需至少有三個工作天的時間才開放公開查詢,建議畢業生能預備論文封面影本備用,以縮短您等候辦理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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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生證(辦理離校當日提供予本中心) |
1.學生證將於辦理離校當日離校手續完成後, 加蓋畢業離校章發還予同學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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