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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有關113年適用勞基法員工(休假採曆年制及差勤系統請假者)休假保留操作流程,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公告

日期:113年12月16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有關113年適用勞基法員工(休假採曆年制及差勤系統請假者)休假保留操作流程,請查照。

說明:

一、適用勞基法員工(休假採曆年制及差勤系統請假者)113年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如欲遞延至114年度實施者,請於1131225日(星期三)前逕自差勤系統設定保留天數

二、差勤系統設定路徑為基本設定à個人休假保留設定à輸入保留天數à確定(如附件),待審核完成系統將會寄送確認通知信至個人電子郵件信箱(請先確認是否有在差勤系統>基本設定>個人基本資料,維護公務信箱)

三、經保留之特別休假日數,明年度將於差勤系統請假申請單(假別:保留休假)內顯示,114如欲請特別休假,請優先使用保留休假日數。

正本:本校教職員工

副本:

人事室   敬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鄭維倫 助理員
電話:(02)2732-1104 分機82087
傳真:(02)2736-0421
Email:claire0207@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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