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有關113年適用勞基法員工(休假採曆年制及差勤系統請假者)休假保留操作流程,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公告
日期:113年12月16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有關113年適用勞基法員工(休假採曆年制及差勤系統請假者)休假保留操作流程,請查照。
說明:
一、適用勞基法員工(休假採曆年制及差勤系統請假者)113年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如欲遞延至114年度實施者,請於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前逕自差勤系統設定保留天數。
二、差勤系統設定路徑為基本設定à個人休假保留設定à輸入保留天數à確定(如附件),待審核完成系統將會寄送確認通知信至個人電子郵件信箱(請先確認是否有在差勤系統>基本設定>個人基本資料,維護公務信箱)。
三、經保留之特別休假日數,明年度將於差勤系統請假申請單(假別:保留休假)內顯示,114年如欲請特別休假,請優先使用保留休假日數。
正本:本校教職員工
副本:
人事室 敬上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
| 鄭維倫 助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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