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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請有意開放113學年度第2學期隨班附讀課程之教師,於申請期限內(本學期排課截止日)向系所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修推廣處 推廣教育中心通知

1131202

主旨:惠請有意開放113學年度第2學期隨班附讀課程之教師,於申請期限內(本學期排課截止日)向系所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隨班附讀作業要點」第三項:除教育學程、博士班或各系所課程具有特殊限制不開放外,各系所得在正式學生優先選課原則下,訂定可招收隨班附讀之課程。
  • 113學年度第2學期系所申請隨班附讀開放課程,推廣中心收件截止日(同本學期排課截止日)113/12/9()
  • 申請方式與流程:請系所助教於本學期排課作業期間,至「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中,於該科目內點選隨班附讀修課限制,選擇開放隨班附讀。排課截止日後,由本單位列印系所當學期隨班附讀課程,紙本經系所、所屬學院簽核後,始得開放招生。
  • 重要排程:

學期周次/日期

工作事項

說明

113-1

11

113/11/18()

系所課程申請

徵詢教授課程是否開放隨班附讀

113-1

14

1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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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申請截止

系所、學院奉核後,請將正本文件及電子檔於截止日前提供予本中心。

113-1

16

1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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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招生

開放學員於「推廣教育網」線上報名。http://cce.ntue.edu.tw/

113-2

開學前1

1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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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截止

完成「報名費」繳納,並將隨班附讀學員申請單等紙本文件掛號郵寄至本中心,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113-2

1

1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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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送件

予系所審核

推廣中心收齊、確認申請者申請書基本資料填寫無誤後,送請系所審核。

113-2

1

1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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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回覆錄取狀況

確認學生身分資格符合、班級人數許可,教師及系所主管核定後,送回推廣中心以公告錄取名單。未錄取者請於申請表上敘明理由,教師及系所主管核定後,一併送回推廣中心留存。

113-2

2

1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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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告

學員正式開始上課

於校首頁與推廣中心報名頁面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email通知(不另電話通知)

113-2

3

1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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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截止

學員確認錄取後再進行繳納「行政業務費」、「學分費」。

推廣中心製作正式學員名冊,並送處內審定後,公告各開放隨班附讀之系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隨班附讀作業要點」第五項:錄取名單應於正式學生加退選結束後再行公告,故隨班附讀學生將於學期第三周始開始上課,若因課程需求須請學員於第一周即開始上課,懇請iNtue校務整合資訊系統上勾選「開放隨班附(課程第一堂到課),敬請老師知悉。
  • 檢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隨班附讀作業要點」(附件1)各系所依課程需要,須增列工作經歷、具備之知識或技能等其他條件。請於113/12/9 ()前提供表單格式,以利招生使用。
  • 各系所或教師如有任何疑問,敬請聯繫推廣教育中心承辦人:曾鈺雯(分機82109) (lala@mail.ntue.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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