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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校適用勞基法員工尚有未休畢之112年度保留休假、113年度特別休假及得補休時數,請儘早規劃安排於年底前休畢。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通知

日期:113108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本校適用勞基法員工尚有未休畢之112年度保留休假、113年度特別休假及得補休時數,請儘早規劃安排於年底前休畢。

說明: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有關本校適用勞基法之約用工作人員(含自籌經費進用人員、專案人員、職務代理人員等)及簽奉核可差勤管理比照約用工作人員之計畫專任人員,113年延長工時產生之補休時數,結算時間點為113年12月31日;其他計畫專任人員補休時數結算時間點,則為到職日滿1年之前1日。

三、另有關112年保留之特別休假,結算時間點亦為113年12月31日。

四、延長工時產生之補休時數(包含加班補休、出差補休、公假補休等),同仁可至差勤系統->紀錄查詢->個人補休紀錄查詢項下查詢未休畢之補休時數。至於113年休假、112年保留休假及勞動節補休剩餘時數,同仁可至差勤系統->差假申請->請假申請單,點選「假別」查詢。

正本:本校教職員工

副本:

人事室  敬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
鄭維倫 助理員
電話:(02)2732-1104 分機82087
傳真:(02)2736-0421
Email:claire0207@mail.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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