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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本校進修推廣處推廣教育中心徵聘職務代理人公告113.12.16起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甄選「職務代理人」公告

甄選單位

推廣教育中心

甄選人員

職務代理人1名

性別

不拘

上網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1131018日止

資格條件及

專長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學歷。
  2. 具有效溝通、良好邏輯思考、洽談與協調能力,擅長團隊合作,個性積極主動、細心負責,可配合夜間週末暨臨時性加班。
  3.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流程與系統。
  4. 熟悉開班行銷作業流程,非相關經驗亦可。
  5. 具教育活動市場敏銳度,可製作社群行銷素材為佳。

工作內容

辦理推廣課程業務及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

113121611443日止。(須配合原職留職停薪人員於113126日前完成業務交銜接)

工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號。(推廣教育中心)

應備文件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項表格文件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請務必依以下順序排列,免裝訂)

1.報名表(如附件1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4.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

  (以上文件一式兩份)

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2

※相關附件請至本校最新消息,徵才標籤下本公告頁面內下載。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網站:http://www.ntue.edu.tw/

甄選方式

1.意者請備齊文件(A4影印,一式兩份)於民國1131018(星期五)前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無郵戳者或民國1131018(星期五)中午前未送達篤行樓101室者,不予受理,且不接受補件。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文件請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號,推廣教育中心(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

2.初審及複審

  1. 初審時先評審應考人之報名資格並擇優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複審日期。(未入選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或函復)。
  2. 面試

3.錄取名額:職務代理人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

4.薪資與福利:比照「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組員第一年為新臺幣35,775元。

5.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732110482109       曾小姐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進修推廣處 推廣教育中心
電話:(02)2732-1104轉82109 曾小姐
傳真:(02)2736-2578
推廣教育網:http://cce.ntue.edu.tw/
FB粉絲團短網址:https://goo.gl/E95dDy
地址: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篤行樓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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