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轉知】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即日起至113/10/18止受理申請。
【重要轉知】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即日起至113/10/18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辦理。
二、教育部為協助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有關師資培育課程與教學、實習輔導制度及中小學教師進修制度之研究,以提升教學水準與學術研究風氣,特訂定前揭要點(請詳閱附件)。
三、為利114年1月至6月所辦之研討會申請,說明如下:
(一)請於113年10月18日前提報計畫書、計畫摘要表及經費申請表送本校師資培育處,彙整後函報教育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要點第3點明訂補助研討領域包含職前教育、教育實習、教師專業發展、素養導向教學、藝術教育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各領域課程融入19項教育議題等;另配合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本土教育實施方案及特殊教育法修正,鼓勵各校辦理美感教育、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應用、本土教育、融合教育及適應體育等研討會。
(三)補助原則視活動規模、預期效益及教育部預算情形等核定補助金額,採部分補助,本校主辦系所應提出相對應之自籌款支應,且不得低於計畫經費總額之10%,教育部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已獲教育部依其他補助規定補助者,不得依該要點重複申請補助。
(四)所提計畫內容應包括計畫依據、研討目的、研討領域、邀請對象與人數(配合師資培育多元化發展趨勢,應廣泛邀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學者專家、相關學校教師及教師會代表參加,並於計畫書中註明參加人數)、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時間與地點、研討方式與內容、預期效益、經費申請表、承辦人員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及公告計畫網址。
(五)另為確保申請計畫書格式完整且符合要點各項規定,請依計畫摘要表填寫,並一併與計畫書、經費申請表共同提送以利申請補助。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師資培育處承辦人:吳雅萍,分機:82282。
吳雅萍 專員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師資培育處
Tel:(02)27321104-82282
Email:yaping0914@tea.ntue.edu.tw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