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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函轉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主計室通知

          函轉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本要點修正重點摘陳

一.第二點,不分職務等級修正住宿費每日限額分列平日3,500元,假日4,500元,應檢據實報支,假日係指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內之放假日,並包含放假日前一天,不含放假日最後一天。並明列出差人員報支旅費應本誠信原則,就真實性負責,不實者應負相關責任。

二.第五點,增列駕駛自用汽車、機車出差者,其交通費得按所定必要路程之公里數以每公里三及二元報支。租賃汽車機車出差者,比照前述規定辦理。

三.配合修正本校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詳參附件電子檔)

此致

     各單位

主計室 啟

承辦人列表如下:

學校業務費:王紹宇/分機:82093  學校設備費:謝淑娟/分機:82094

進修推廣教育計畫:王紹宇/分機:82093  捐贈、招生考試計畫:陳美足/分機:82095

補助計畫: 謝淑娟/分機:82094 學校人事費:戴陳蓮/分機:82100

產學合作、委辦計畫:巫詠蓁/分機:82092


吳秋慧行政組員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主計室

Tel:(02)27321104-82297

Fax:(02)27365067

Email:rachel@tea.ntue.edu.tw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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