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有關「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解釋令

主旨:檢送教育部有關「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10日臺教人(二)字第1130034906B號函辦理。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事室專員 嚴素娟 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89 傳真:(02)2736-0421 e-mail:ysch@mail.ntue.edu.tw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