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徵才-延長公告】本校學務長室徵聘高教深耕計畫專任計畫人員1名

【徵才】本校學務長室徵聘高教深耕計畫專任計畫人員1名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生事務處 學務長室 徵聘專任計畫人員公告(延長公告)

徵聘單位

學生事務處 學務長室

人員區分

專任計畫人員

薪 資

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暨博士後研究員教學研究費用表」學士第一年起薪(35,200元),享勞健保及勞退,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依到職月份比例計算。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聘期

113年6月1日起至1131231日止。(實際起聘日依本校聘用流程而定)

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113年5月8日(三)

資格條件及專長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之學歷(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2. 具撰寫教育部計畫內容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3. 具規劃與執行教育部計畫能力、辦理研討會及活動。
  4. 熟諳中英文電腦文書及其他應用程式(含Word、Excel、Power Point)處理能力。
  5. 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工作需求,辦理相關活動。
  6. 具有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內容

  1. 辦理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相關業務。
  2. 支援學務長室綜合性業務(公文收發、協助各類資料彙整等)。
  3. 學務處中、英文網頁建置維護。
  4. 辦理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相關會議及職涯輔導活動。
  5. 配合辦理原住民族學生入學招生宣傳。
  6. 協辦學務處評鑑相關事宜。
  7. 協助高教深耕計畫推動事項
  8.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號學生事務處學務長室

應備文件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請依本校公告之履歷表格式填寫
  2. 大學()以上各階段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3. 語言能力檢定證書及測驗成績影本、服務或離職證明書。
  4. 其他專長證明文件或有利於審查之證件或文件。

聯絡及甄選方式

  1. 應備文件請於113年5月8日(週三)下午5點前寄送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務長室收(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學務長室專任計畫人員」)或於時限內親自送交學務長室(本校行政大樓1樓A111室)。逾期送件及證件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2. 合於初審條件者通知筆試與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66396688轉分機82042黃小姐或82032 許小姐。
  3. 本項職務上班時間悉依本校規定;本校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徵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黃綺珊組員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務長室
Tel:(02)27321104#82042
Fax:(02)27365306
Email:sandy@tea.ntue.edu.tw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