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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食時,建議優先選擇張貼有「優」或「良」標章之「優良餐飲業者」餐廳用餐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制度」一案,請加強向教職員工生進行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17日衛授食字第1131300660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為確保我國大專院校師生知悉旨揭制度,以保障校園周邊餐飲衛生安全,請貴校向所屬教職員工生推廣該制度,
並宣導選擇通過衛生福利部評核張貼有「優」或「良」標章之「優良餐飲業者」餐廳用餐
三、旨揭制度之詳情,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首頁(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7.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制度
(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2305&r=520798312)中查找,內含112年度通過分級評核之業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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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彩莉  營養師
信箱:stl@tea.ntue.edu.tw
電話:6639-6688#82047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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