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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

「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32800482A號令訂定發布,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請參照附件。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秘書室 王玟婷

聯絡電話:02-27321104#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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